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4-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違規日期
- 2024/1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臺中市北區豬事圓滿好宅統包工程(拆除工程-拆照113-00282)(管制編號:B113B53025-1)」本局於113年12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現場有缺失事項如下:1.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防塵布或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第7條)。2.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第10條)。 3.粉塵逸散性操作: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及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備,記缺失10點(第17條)。上開缺失共計24點,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10、17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2月25日。(現場已於114年2月26日複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錦村段68-2地號等24筆(北區興進路1號等)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