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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45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違規日期
- 2021/09/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八德區長興路493巷477號督察,發現場區後方有堆置營建廢棄物,查貴公司承攬裝潢修繕拆除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及載運非自己承攬之裝潢修繕拆除工程產出之廢棄物至場內以人工分類、破碎,分類出來之廢木材委由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米袋、垃圾等可燃廢棄物委由詳蕓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振銘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處理,部分則透過協昇公司載運至江浚實業有限公司再轉至焚化廠處理;另部分混雜可燃、不可燃廢棄物以一般裝修混合物交予金茂榮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理。而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等主管機關許可,卻載運營建廢棄物至場內堆置並進行分類,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命貴公司停止營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仁德二街一五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長興路493巷477號24.924342,121.267634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