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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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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7/05
- 違規日期
- 2024/04/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起造之「新北市泰山區信華段五小段39及66地號之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6A****)」,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下稱削減計畫),稽查時現場查獲下列違規事項:1.未依削減計畫書核准之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2.未於起造人變更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辦理削減計畫內基本資料變更。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5項及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港墘路二○○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信華段五小段39及6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