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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10004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0/28
違規日期
2021/09/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開發集合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查工區內設置18座塑膠沉砂池(每座容積為2m³),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不符(開挖階段應設置4座鋼筋混凝土沉砂池,且每座有效容積為長6m×寬5.5m×深1.2m=39.6m³),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七四七號六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等2筆土地
統一編號
8127196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