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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24
- 處分日期
- 2024/05/24
- 違規日期
- 2024/0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雨水排放口(RD01)有廢水排放情形,經查視牆壁內有廢水洩漏情形,現場檢測牆壁內排放水質pH9.4、水溫24.1°C、導電度409µs/cm。嗣後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納管廢水收集採樣槽量測pH9.5、水溫23.5°C、導電度395µs/cm,與廠外疏漏至雨水道水質相符,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於納管採樣井投放橘色指示劑,續至廠外查視洩漏處水質呈現橘色,確認為納管採樣井疏漏無誤。綜上,貴公司納管採樣井疏漏廢水,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