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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3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3/18
- 違規日期
- 2017/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司機謝00駕駛清除車輛399-XE,自本市橋頭區(地點不詳)載運廢塑膠,分別於105年9月1日、9日、10日、13日清運至本市大社區大社路395-35號廠房非法棄置,惟貴公司清運上開廢棄物未簽訂相關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八德西路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西路1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