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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3/04
- 違規日期
- 2022/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1段301號、301之1號從事乳品製造業,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8日前往稽查,查貴廠委託旭誠環保事業有限公司清除製程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代碼R-0902),至合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依規定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三○一號及三○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三○一號及三○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