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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6/15
- 違規日期
- 2020/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12月至110年3月期間將廢木棧板及拆除裝潢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清除至本市大樹區維根農產企業社非法處理,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未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廢木材混合物屬備註二所列,加重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南和街一○○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南和街100巷1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