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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00024
- 處分日期
- 2017/10/26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9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92-00) ,經本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本局當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80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92000元整,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6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八○五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