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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閔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11006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1/08
違規日期
2018/09/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9月11日16時20分許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板壓出製造,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人員巡查,發現貴公司後方防火巷內水溝明顯有油漬流出,查看該公司塑膠押出成塑機的齒輪故障,導置潤滑油洩漏經廠內溝流置防火巷內排水溝,造成屋後地面、水溝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一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正南一街158號
統一編號
220803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