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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違規日期
- 2018/02/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水泥乾式製造程序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於106年度第4季(10至12月)氮氧化物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3.12,氧氣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3.17,流量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1.67,未達法規要求百分之85以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三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三段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