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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3/15
- 違規日期
- 2021/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1月11日派員至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下稱恆耀公司)稽查,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882-BW、277-BR等車輛載運廢木材至上開公司,本局111年1月13日請貴事業派員說明,貴事業於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14日清運廢木材至恆耀公司,惟該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貴事業未依審查核准之許可內容將廢棄物清除至合法處理或再利用機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瑞田街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