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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20129
- 處分日期
- 2024/12/11
- 違規日期
- 2024/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4日至「逢甲大學水湳校區共善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11B62017-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另有關違規改善部分,經查貴公司已派員於違規當日(4日)立即完成清理,並經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規定裁處。
2.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府會園道一六九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逢大段18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