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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違規日期
- 2017/10/16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1年間在本市學甲區宅子港段0165-0320地號發現遭非法棄置50加侖鐵桶404桶、PVC桶93桶、貝克桶21桶等桶裝廢棄物,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08號判決書顯示該地號非法棄置之桶裝廢棄物係由貴公司所為,至今尚未清除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105年11月2日派員巡查發現該等桶裝事業廢棄物因棄置多時部分鐵桶桶身鏽蝕破裂造成液狀污染物洩漏,進而調查該地號土壤污染情形並啟動應變換桶作業,於105年11月2日委託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土壤污染查證,查證結果土壤重金屬污染物鉻(3,850mg/kg)、銅(1,010mg/kg)、鎳(1,410mg/kg)、鋅(7,180mg/kg)濃度均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250mg/kg、銅400mg/kg、鎳200mg/kg、鋅2,000mg/kg)。並於106年10月16日府環土字第1061039834E號公告本市學甲區宅子港段0165-0320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污染行為人為貴公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條項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里平等街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0165-032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