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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

文號
23-113-08000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8/15
違規日期
2024/06/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6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5.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記缺失4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一○一巷三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46巷(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第1306S標)管制編號:F112FD7001-1)
統一編號
0097235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