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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9-12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11
違規日期
2020/11/2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鄰苯二甲酐」310.6公斤(含桶重),與運作紀錄相符合,查該商品安全資料表成分含量含有「鄰苯二甲酐」95至100%W/W,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原登記文件有效期限至109年11月12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三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
統一編號
3586054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