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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3003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3/22
違規日期
2019/02/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承租之商辦大樓(址設:本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辦公室於旨揭時段發電機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案經本局審視佐證光碟確實發現貴公司因發電機械故障,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菸廠路八八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
統一編號
971762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