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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4/12/23
- 違規日期
- 2024/09/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9月11日督查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現場作業區抽氣管以小紙片測試有抽氣運作之風力造成紙片吸附,確定M02製程當日確實有操作,稽查自動噴塗區噴塗設備現場機械操作中,噴塗後之廢氣經收集後本理應連接吸附設備(A203-A207)排放,惟發現廢氣經管道未經吸附設備(A203-A207)直接由5處管道缺口直接排出大氣並燻黑外牆,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A203-A207)吸附設備正常運作致噴塗廢氣排放大氣,違反空污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