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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6/03
- 違規日期
- 2019/05/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污泥貯區東側泥土地面因IBC桶(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俗稱噸桶)洩漏,以致黑色廢水積留土壤表層;污泥貯存區西面因污泥殘液滲漏,以致棕紅色廢水積留土壤表層,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500元整,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現場黑色及棕紅色積水已移除,水窪處已回填,核已改善完成,故不另訂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合興村南通路一段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南通路一段20巷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