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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違規日期
- 2021/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仁武廠於本市仁武區後庄巷117號對面水溝,發現有露天堆放一般事業廢棄物(砂土、木棧板、鐵屑、貯放於鐵製貯存槽之鐵屑),經查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亦有砂土、鐵屑、切削水滲出致污染地面情事,且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又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出之設備或措施,堆置區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切削水),未有收集或防止廢液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1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