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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31
- 處分日期
- 2019/08/22
- 違規日期
- 2019/02/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R9403082)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混凝土拌合程序、M02堆置場作業程序),其許可證內容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僅108年2月份有記錄資料,其餘運作時皆未作成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山區東正里東勢一之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山區東正里東勢1之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