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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4/10
- 違規日期
- 2020/03/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五廠於本市西港區從事油漆化學製造程序作業,本局109年3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第五廠稽查,經查發現M01製程 (油漆化學製造程序)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如下:其他袋式集塵器(A002)現場壓降值及經貴公司現場提供之109年1月至3月份每日防制設備保養紀錄表壓降值均為0mmH2O,不符操作許可證核准之壓降操作值40~100mmH2O。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街九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中山路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