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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0/12/09
- 違規日期
- 2019/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9月8日派員前往督察,現場事業代表提供熱浸鍍鋅程序(M01)及(M02)袋式集塵器濾袋更換紀錄,分別為108年9月21日及108年11月24日,惟勾稽廢棄物申報紀錄均未有前述資料;又檢視廢棄物申報有多筆質量未平衡情形,包括廢液(C-0202)、廢潤滑油(D-1703)之貯存均有增加,卻無產出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