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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違規日期
- 2023/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木材(R-0701)再利用業務,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經本局112年8月30日以中市環廢字第1120099923號函命停止收受廢棄物進廠在案,經本局112年10月27日稽查當時,現場堆置原料廢木材貯存量約31.46公噸,庫存產品木屑約10公噸,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經本局命停止收受後,即無收受廢木材進廠,惟廠內堆置廢木材(31.46公噸)係於112年8月收受迄今未完成破碎再利用處理者,另經本局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比對,現場廢棄物數量與申報情形尚屬相符,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二和里雅潭路四段四三○巷二號、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二和里雅潭路四段四三○巷二號、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