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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20026
- 處分日期
- 2019/12/18
- 違規日期
- 2019/03/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廠內輸送液鹼之管線破裂致部分液鹼流入廠區內雨水道,雖疏漏之液鹼未流入周界外公共雨水道,惟未依規定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進行緊急應變處理,案經全興工業區巡查人員於108年3月6日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1月10日前),檢具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三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三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