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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9001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9/17
違規日期
2019/06/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設立於仁德區忠義路156號工廠於出售前整理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逕行委託非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限改條件:解除證據保全後三個月內清除現場堆置之廢棄物。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忠孝里崇明九街四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統一編號
7365553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