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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26
- 處分日期
- 2022/03/15
- 違規日期
- 2022/0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行為人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號號設立工廠,從事灰鐵鑄造程序,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10日16時1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行為人於廠外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當時製程作業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查採樣地點屬第四類住宅區,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排放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企業社於111年4月22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武鹿里公正路六○巷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公正路60巷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