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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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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18
- 處分日期
- 2022/04/28
- 違規日期
- 2022/03/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自110年6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經臺中市政府同意備查暫停營業在案,仍應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管理辦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持續進行監測記錄及進行申報並維護防蝕措施之正常功能,本局於111年3月1日經查詢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曾申報110年第2次資料,惟申報資料之監測紀錄仍待補正,本局前以111年3月2日中市環水字第1110020560號函請貴公司依管理辦法第16條第4項規定限期於111年3月11日前完成補申報,惟逾期仍未補正視為未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2.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經臺中市政府111年2月16日府授經公字第1110034863號函廢止及註銷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在案,目前無運作之情形,且申報資料之監測紀錄應為110年5月至12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一八九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1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