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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岡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4001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4/28
違規日期
2022/03/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自110年6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經臺中市政府同意備查暫停營業在案,仍應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管理辦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持續進行監測記錄及進行申報並維護防蝕措施之正常功能,本局於111年3月1日經查詢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曾申報110年第2次資料,惟申報資料之監測紀錄仍待補正,本局前以111年3月2日中市環水字第1110020560號函請貴公司依管理辦法第16條第4項規定限期於111年3月11日前完成補申報,惟逾期仍未補正視為未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2.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經臺中市政府111年2月16日府授經公字第1110034863號函廢止及註銷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在案,目前無運作之情形,且申報資料之監測紀錄應為110年5月至12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一八九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182號
統一編號
968908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