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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14-02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2/08
違規日期
2025/01/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 清除許可證(證號:108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 經本局 114 年1月8日執行稽查結果,貴公司核有以下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及其相關規定情事如下:1.未經核准私自於本市大雅區自立段1477地號設置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之貯存、分類、處理、轉運站,現 場有挖土機2台、小山貓 1台,稽查時現場未作業,該址現 地貯存區面積約150坪,場內暫存有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昆祐建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B0513399)廢木材10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38立方公尺,現場之事業廢棄物採露天貯存,貯存設施未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亦無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等設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2.未經核准設置非法之貯存、處理、分類、轉運等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 條規定所訂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18條規定,因案涉同法第46條第4款行政刑法規定,已移 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依法 偵辦,後續將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辦理。3.機具GPS 清運軌跡路線不一致,聯單申報清運地點與實際載運地點不一致,應依規於申報週確認異常樣態說明,惟貴公司並未於週確認中說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實際至產源清運但無申報聯單部分,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案涉同法第48條行政刑法規定,已移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依法偵辦,後續將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里中和三路四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自立段1477地號(中山十一路53號對面)
統一編號
5330851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