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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08-04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4/08
違規日期
2019/01/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23日派員至貴廠M02發現廢水收集系統未加蓋導致廢水液面明顯與大氣直接接觸,另蒸氣鍋爐(編號:525BB)下方底灰收集器傳送軸(輸送底灰用)明顯破損導致廢氣逸散於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九號
統一編號
8612003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