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浤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80004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7/08/22
違規日期
2017/06/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6月26日至本市高峰路462巷29號清運拆除之石棉瓦,經查貴公司未取得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卻逕行廢棄物之清除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北區舊社里湳雅街三一三巷一八弄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竹市高峰路462巷29號
統一編號
973825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