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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4-060262
- 處分日期
- 2025/06/12
- 違規日期
- 2024/1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2日9時15分派員稽查,現場遭棄置廢棄物,經稽查人員翻尋後發現貴商號之單據,於113年11月2日15時請臺端至本局三股辦公室協助調查事實後,確認為貴商號產出之一般廢棄物(包裝紙箱及機車殼等物)未委託合法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廢棄物(屬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里西屯路三段宏恩三巷二七弄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926巷內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