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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4/08/21
- 違規日期
- 2024/07/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本市前金區前金國民小學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前金國小112年度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合約經費為11,816,000元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11,253元,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八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