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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30-109-10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0/13
違規日期
2020/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58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因未妥善收集廢(污)水致排入廠內雨水溝,貴廠雨水溝未依規定分流收集廢(污)水,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重金屬銅1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總量管制區重金屬銅1.5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58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一三號及一一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一三號及一一三之一號
統一編號
309554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