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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6/16
- 違規日期
- 2022/05/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臺端設有2台油墨印刷機(1台作業中)、2台貼合機,製程係將紙捲以油墨印刷機印刷後,製成有色紙捲,再查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油墨實際年用量已達5公噸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第2類印刷作業程序,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臺端未取得操作許可前,印刷作業程序應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昌里龍和三街三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和三街3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