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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0/02
- 違規日期
- 2017/08/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驗貨課於106年8月1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9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USED小客車等貨物」一批(報單號碼:BC/AB/06/328/G7854),經小港分關驗貨課依保三總隊第二大隊舊機動車輛輸出查證報告及照片,認定出口報單項次第2項至第7項貨物為引擎含半截車頭屬裁切車,又依該署96年7月12日環署廢字第0960050075號函釋,截頭車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學府路二二五巷五弄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3號碼頭(富及泰貿易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