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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6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違規日期
- 2025/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載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一般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1),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經本局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車輛於114年4月14日12時40分行駛至緹鑫洗車場(本市中和區橋和路179之1號)清運廢棄物,經本局依法審視,該證明文件未載明廢棄物產生源(緹鑫洗車場),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仁壽街三三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3段與中原路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