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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9-080020
- 處分日期
- 2020/08/06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青路、文青六路交叉口承造龜山區桃園機場捷運A7站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9月16日22時3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古坑鄉華山村華山路一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青路文青六路交叉口汙水處理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