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史丹利七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史丹利七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11002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11/21
違規日期
2016/10/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2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9000元整,請於105年12月5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重金屬鎳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5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一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121號
統一編號
160986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