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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欣產業畜牧場
- 文號
- 30-106-110013
- 處分日期
- 2017/11/20
- 違規日期
- 2017/10/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58,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46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貴場一年內經本府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已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情節重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88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沙崙段一六四一地號,沙崙段一六四二地號,沙崙段一六四六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沙崙里沙崙191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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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