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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1022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違規日期
2016/1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關廟區南雄路1段798號對面(五甲段1629、1629-6~17、1629-17~30、1629-37~39地號)昌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地內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竹東里中興路一八號底一層之八
違規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南雄路1段798號對面(五甲段1629、1629-6~17、1629-17~30、1629-37~39地號)
統一編號
546168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