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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30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違規日期
- 2021/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10日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周界外進行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周界採樣檢測,本次採樣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公司以環保署公告方法採樣,檢測結果為42,超過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排放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值(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1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大港里中華北路一段二○三巷七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北區中華北路一段203巷7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