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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昌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4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4/02
違規日期
2017/1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6年4月至106年7月廢鑄砂(代碼:R-1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一二三號
統一編號
8045082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