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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66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違規日期
- 2017/03/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105年油墨總設計或實際年用量5噸以上,經確認屬行政院環保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及貼合機運作中,因未取得許可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停工,且限期106年9月25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三一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三一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