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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畜牧場

文號
20-109-03000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3/19
違規日期
2019/1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案為陳情案件編號39544600(001)後續主動稽查,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2.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15時15分會同該場負責人及檢測公司於下風處查察,發現有些許豬屎異味之情事。3.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選擇上述座標進行採樣,當時風速為0.7m/s、風向為N (003°),採樣前後pump皆已校正且流速大於4L/min,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源,於108年12月10日15時31分至15時34分進行採樣,採樣袋編號為周界-58,詳細採樣紀錄如採樣紀錄表。4.採樣後樣品依規定避光保存並貼封條。採樣程序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方法進行並拍照存證,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檢測結果:結果:58標準:5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林頭里成功路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成功路700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