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4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4/15
- 違規日期
- 2025/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次經查貴事業申報之營運紀錄聯單編號A440049811400056之接受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C-0512 基因毒性廢棄物 、C-0512 感染性廢棄物、C-0514感染性廢棄物 ),發現該公司實際收受日期為112年1月23日,完成廢棄物處理日期為114年1月23日,處理時間達731日,現場請該公司調閱該公司聯單編號A440049811400056之事業廢棄物妥善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確認該筆聯單收受日期應為114年1月23日,進場日期誤植,該公司該筆聯單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南路二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南路二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