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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3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10/24
違規日期
2018/1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污水疏漏至廠外污染水體屬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2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石岡區明德路415號
統一編號
522424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