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120022
- 處分日期
- 2019/12/27
- 違規日期
- 2019/10/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0月17日派員督查,經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塗料製造程序(M01),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未記錄袋式集塵器濾袋、活性碳更換日期、活性碳更換頻率不符合每月更換及袋式集塵器壓降16mm水柱(許可範圍應為20~150mm水柱),上述情形明顯未依許可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項目)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關廟里中山路二段二六五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臺南市關廟區關廟里中山路2段26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