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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3/04
- 違規日期
- 2017/08/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現場比對廢水處理設施流程,於中和槽發現有一許可未登載之濾液迴流管線。2.於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單元採驗原廢水檢測,經檢測結果:鉻系貯槽、氰系貯槽及酸鹼貯槽多項水質項目濃度與許可登載不符。3.查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發現廢水處理設施快混池氫離子濃度指數操作參數紀錄多筆超過許可登載範圍。4.查水電表紀錄,發現多筆放流水量紀錄超過許可核准之每日最大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有關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限期改善,貴公司107年1月26日源祥環水字第10701026號函自陳於106年11月2日已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申請,故本次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彰水路四段四七二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彰水路四段472巷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