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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葆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2000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2/03
違規日期
2018/09/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7號),於排放管道(P001)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38 mg/ Nm3 (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一段二三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1段238號
統一編號
345217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